2009年1月18日 星期日

中華民國史上第一次 - 消費劵發放


今天中華民國政府史無前例的發給每位國民新台幣3,600圓的消費劵,預算總計達829億,希望能在金融風暴引起的經濟衰退中,產生刺激消費、提振景氣的功效。
記得大學時學過,一個國家的GDP是由民間消費投資政府支出出口淨額所構成
台灣本為出口導向經濟體,國際貿易為主要的經濟命脈,然而去年第四季出口大幅衰退,對台灣的經濟發展造成重大打擊,可以視為經濟成長的一座引擎熄火,然而最持續金融風暴、景氣衰退,造成銀行放款保守,民間企業普遍面臨需求不振,造成減少工時、減薪、裁員時有所聞,失業率持續上升,更使得民間消費及投資所構成的另一座引擎熄火,今天的台灣和世界上的許多其他國家,就像是前兩天在紐約上空遭到鳥擊,而導致飛機僅有兩具引擎熄火的空中巴士A320,衰退已成事實,問題是這架飛機會墜毀在紐約市區硬著路,還是迫降在哈德遜河內軟著路,各國政府不同的應變將會造成不同的結果。
擴大政府支出是各國政府能掌握的最直接的工具,政府支出的錢不管是從事基礎建設、提升教育文化水平,加強環境保護,甚至只是種花養草美化環境,或馬路挖掉重鋪,理論上都會對經濟產生貢獻。但效果大小,有賴於政府的規劃執行能力。個人認為此為大有為的政府應該努力的主要重點,另一方面如何增強民間企業的競爭力,使其能加強投資並增加出口等也是政府應該女力的方向。
消費劵的主要著眼點在刺激民間消費,希望拋磚引玉,發個3,600可以帶動更多的消費,讓大家少存點錢,多買些東西,但消費劵要發揮政策功效,最終還是要民眾超額消費,如果大家都拿去買生活必須品,替代現金,賺的錢反而拿去存起來,那就發揮不了作用了,反而只會造成政府赤字的副作用。
個人認為消費劵比退稅或發現金高明,但還是不如規劃良好的政府支出或增強民間企業競爭力所造成的效果。與之相比算是偷懶的做法。然而事已至此,各位經濟能力還不錯的同胞就配合一下,把消費劵當作意外之財,好好揮霍一下共同救經濟吧。